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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表时间: 2023-10-29 07:27:30 |   作者: 常见问题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稳步的增长拉动和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企业主导产品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公司煤炭产能充分释放,煤炭产量较去年大幅度的增加,煤炭板块盈利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0%;净利润12.5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上升。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2020年11月4日,受冬季民用高峰供气量影响,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开始停车。2021年3月上旬,因天然气民用气量的下降,天然气供应压力逐渐缓和,博源联化一套40万吨/年甲醇装置正式恢复生产,2021年4月上旬,博源联化另一套60万吨/年甲醇装置正式恢复生产,至此博源联化100万吨/年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已全部恢复生产。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临2021-018)。

  2021年6月中旬,公司持股19%的参股子公司银根矿业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根据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总含矿面积42.1平方公里,固体天然碱(122b+333)矿石量10.78亿吨,矿物量(Na2CO3+NaHCO3)7.09亿吨,平均品位65.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2.1一2020),该矿属于大型天然碱矿床。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线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的公告》。

  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线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考虑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兴销售”)及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兴销售拟向兴业银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作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博源国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作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11层

  6.经营范围:销售基础无机化学原料纯碱、小苏打(不含危化品)、有机化学肥料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料(不含危化品);有机化工品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不含危化品)、煤及煤制品(不含危化品)、食用油、食用纯碱、食用小苏打、白糖、蔗糖、酒类、玻璃。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0号楼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小苏打)、乳制品、肉类熟食品、速冻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品的销售;米、面制品及食品油、酒、饮料及茶叶、化肥、饲料、饲料原料、场地租赁、文化用品、黄金、银、珠宝及饰品的批发零售。

  1.公司为远兴销售和博源国贸综合授信做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的有效措施。

  2.公司与博源国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兴销售和控股子公司博源国贸综合授信做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的有效措施。

  远兴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源国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来控制。公司与博源国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2,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审批额度为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占比分别是4.89%和3.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2021年8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时前送达或传线.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联系电线.联系传线.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0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7,342,8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使用8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使用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8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1,848,760.99元,2019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188,246.79元,2020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06,470.17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3,643,477.95元。以前年度“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有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赞同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赞同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监管协议均得到正常履行。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半年度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本报告期内,“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资金6,563,402.9元,累计投入资金330,206,880.85元。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1,444,681.61元,其他收款1,00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722.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801,711,119.15元,累计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5,753,229.90元,其他收款2,791.0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6,746.09元,其他付款91.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6,158,773.80元,该部分资金存储放置于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330,206,880.85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因乙二醇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大、下业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目前处于缓建状态,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和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重新审慎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发展的策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行2021年度内蒙古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能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纪玉虎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杨永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