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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商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行政处罚案子信息揭露

发表时间: 2024-01-27 14:18:18 |   作者: 常见问题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27日刊登芜湖市商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04月行政处罚案子信息揭露表。具体的细节内容如下。

  2021年1月4日,芜湖谷峰管业有限公司出产的PE100给水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规格型号dn63mm×en4.7mm PE100 SDR13.6 PN1.25MPa)在国家监督检查中不合格,不合格项为壁厚公役。2021年2月4日,市局监督科将头绪移送我队。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对查验陈述(2021-05ZQ010121)的查验成果无异议,不需要复检。该批次PE100给水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共出产了1000根(8m/根),7根被抽样,现库存993根,出售价为68000元(8.5元/m)。

  该公司出产不合格PE100给水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

  芜湖谷峰管业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PE100给水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安徽省商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本)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本局决议责令当事人立马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2.处该批次不合格PE100给水管(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货值金额(6800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