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7148-2381
371589644
推荐产品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心与当地增值税收入区分过渡计划的告诉

发表时间: 2023-09-20 23:55:05 |   作者: 新闻中心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心与当地增值税收入区分过渡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履行。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施行。依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现有中心和当地财力格式整体安稳,结合税制变革,考虑税种特点,进一步理顺中心和当地收入区分”的要求,一起考虑到税制变革未完全到位,推动中心与当地事权和开销职责区分变革还有一个进程,国务院决议,拟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心与当地增值税收入区分的过渡计划。

  (一)坚持现有财力格式不变。既要保证当地既有财力,不影响当地财政平稳运转,又要坚持现在中心和当地财力大体“五五”格式。

  (二)重视调集当地积极性。恰当进步当地按税收交纳地共享增值税的份额,有利于调集当地发展经济和扶植财路的积极性,缓解当时经济下行压力。

  (三)兼顾好东中西部利益联系。以2014年为基数,将中心从当地上划收入经过税收返还方法给当地,保证既有财力不变。调整后,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区域歪斜,要点加大对欠发达区域的支撑力度,推动根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起,在加速当地税系统建造、推动中心与当地事权和开销职责区分变革进程中,做好过渡计划与下一步财税体制变革的联接。

  (六)中心会集的收入增量经过均衡性搬运付出分配给当地,大多数都用在加大对中西部区域的支撑力度。

  本计划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施行,即自2016年5月1日起履行。过渡期暂定2-3年,到时依据中心与当地事权和开销职责区分、当地税系统建造等变革发展状况,研讨是否恰当调整。